幼儿园优惠政策:成都提供5项幼儿园优惠政策

内容提要:成都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目前成都市政府发出《关于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5项幼儿园优惠政策。
为了充分发挥民办幼儿园在幼儿保育教育中的作用,成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
《意见》中明确提出了5项幼儿园优惠政策:
1、建设用地政策:民办幼儿园可以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可以作为农村公益事业用地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纳入城镇小区配套建设,统一出让或划拨,没有纳入城镇小区配套建设的,可以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取得。
2、报建费优惠政策: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民办幼儿园在建设过程中的报建费予以减免。(《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3、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民办幼儿园报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免征营业税。
4、各级残联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免收“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
5、规范收费项目: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并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统一为教育费、保育费、伙食费。
这样民办幼儿园与中小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意见》还要求有关部门每年在各级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和等级幼儿园中,选拔优秀教师或中层干部到民办幼儿园。同时鼓励民办幼儿园依法平等参与竞争。
成都市此次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将是对成都幼儿教育注入的一针兴奋剂。

成都幼儿园、幼稚园一览:
http://www.chenhui.org/Chinese/link-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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