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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 发布日期:2007-07-03
内容提要: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已于6月结束。第二阶段从7月到9月;第三阶段为10月到12月
(1)7月份,召开全国专家组工作会议,审议各赛区征集并经赛区专家组
初选后报送的竞赛题目,初步确定竞赛题目基本方向,审议竞赛题目基本框架。
(2)8月17日至8月26日,召开全国专家组命题工作会议,编制并确定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题目,报全国竞赛组委会审批,同时,制定评分标准及有关评分原则、表格等。
(3)8月26日至8月28日,召开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工作会议,审批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题目;部署竞赛事宜,包括宣传竞赛规则及竞赛期间有关注意事项;向各赛区竞赛组委会发放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题目。
(4)8月30日,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的要求,各赛区竞赛组委会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并发放密封的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题目,同时安排竞赛巡视工作。
(5)8月30日上午,网上公布和启封竞赛元器件及设备清单,并相应做好准备工作;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题目必须在竞赛当日按要求启封,不得提前。
(6)9月3日(星期一)早晨8:00时至6日(星期四)20:00时(共四天),举行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9月7日至15日,各赛区组织评审工作。
(8)9月17日前各赛区按全国竞赛组委会的要求,各赛区将参加全国评审的优秀参赛队的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或派专人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并妥善保存本次竞赛全部制作实物及剩余的文字材料,以备全国竞赛组委会和专家组抽调检查。
(9)9月20日至28日召开全国专家组评审工作会议。期间请各赛区浏览全国组委会网站,关注复评时间及名单。
(10)9月29日召开全国竞赛组委会会议,审批全国专家组评审结果。
(11)9月30日公示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审结果(初评)。
(12)10月15日公布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审结果。
(13)10月底前各赛区将本次竞赛的工作总结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供评选本年度赛区优秀组织奖时参考,赛区优秀组织奖将按规定程序(即申请、答辩)进行。
(14)11月中旬至12月底的适当时间,召开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赛区组织工作经验,组织申报、答辩、评定赛区优秀组织奖;召开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颁奖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