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省高中保送生资格认定

内容提要:根据教育部的规定,2011年保送生的资格认定程序将沿用2010年的政策,可获保送生资格的考生总共可以分为八个类别,而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还需要满足成绩优异并获得竞赛奖项的要求。
2011年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16所外国语学校并分配给这些学校向高校外国语文学类专业推荐学生的名额。这些名额的数量限制根据学校不同有所差别,但学校推荐的学生必须在思想品德和高中阶段的成绩上表现优秀,且高中阶段全部在本校就读。就获得推荐资格的成都外国语学校而言,学生的名额就限制在120人且学校规定推荐生必须是高中三年全部在成外就读并获得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此外学生还需是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干部的获得者,且在高中没有任何处分。在课业要求方面学生的毕业会考单科成绩至少为良好。

根据四川教育考试院规定,学生需要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过审核公示后才可以获得保送生的资格。记录学生名单、班级以及所获奖项的信息将在寒假前于醒目位置公示至少10天。在学生信息经过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布并获得高校测试合格后学生才会被允许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

如上所述保送生审核的条件主要包括如下几项,获得过省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的前三等奖项(涉及高中各个学科的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奥林匹克省区市竞赛一等奖的学生。除此之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项的学生也可以申请保送。允许申请保送的学生还包括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人。

除了学术奖项的规定之外,在世界、亚洲以及全国范围内体育比赛中曾获得一定奖项的退役运动员也可以纳入到申请者的行列之中。

最后,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英烈子女也具备申请保送的资格。
相关内容链接
 
最近更新
 
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