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晖家教老师上岗行为规范:以学生为本,带给学生真正的收获和进步

1. 家教老师应该熟悉所教科目,教过且有经验。晨晖家教不建议对教学科目不熟悉、无信心或者没准备老师担任一对一的家教。

2. 家教老师与家长约见或授课必须守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教(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家长说明,例如堵车、生病等客观情况)。

3. 家教老师上课前应备课充分 ,资料备齐,上课态度认真。禁止两手空空去上课,这种行为可能会被家长看成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没备课教什么书”。

4. 家教报酬先教后付,家教老师不得擅自要求家长预支工资、报销车费,如遇特殊情况可告知家教中心,由晨晖家教向家长提出要求。

5. 家教老师不得擅自要求或变相要求家长涨工资(“变相要求家长涨工资”是指跟家长说“我以前做的家教都是××钱/小时”、“我的家教一般都是××钱/小时的”),不得向家长或学生索要小费。

6. 除不可抗拒事件(如生病住院、战争、地震、泥石流、大规模流行病毒等)外,家教老师不得随意中断或终止家教,不得在接下家教后随意放弃家教,如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晨晖家教备案,由家教中心统一安排处理。

7. 由于竞争激烈,家教老师在接下家教工作后务必在1小时内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反馈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8. 晨晖家教视家长/学生信息(包括家长住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为商业秘密,已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予以保密。未经家长(学生)和晨晖家教双方许可,家教老师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家教信息透露给他人,更不得转让(转卖)给他人。

9. 凡在成都进行的由晨晖家教安排的一对一上门辅导工作,家教老师不得擅自要求学生到自己家上课(若有家长主动要求并自愿的,家教老师应主动告知晨晖家教),更不得要求参与自己、他人或其他机构开办的“一对多”的小班。

10. 一次家教不成功,老师应自我总结检讨;连续两次家教不成功或被家长投诉有关教学质量问题时,晨晖家教将暂停安排家教工作,家教老师应检查并改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后方可上岗。

晨晖家教在法律范围内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家教中心公告栏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