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四川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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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07-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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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录取,确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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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规定,四川省2007年寄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的办法调整为:对今年在川招生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的本科层次新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统一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将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有关高等学校;高等学校负责将《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连同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考生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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