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成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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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家教网 发布时间:2007-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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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历史,考试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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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历史课程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终结性考试,以初中毕业生为对象,考查初中生历史学科的学习是否达到《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的要求,并以此检查、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历史的教学质量。考试以历史学科必修课为考查内容,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考试要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注重历史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考试要有利于历史学科课程目标的实现,促进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育方式的改进,有利于培养学生探究能力、创新意识、人文素养,实现义务教育的目标。 二、考试要求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的要求,历史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必修课程。通过历史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历史基本知识和技能,初步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过程,逐步学会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爱国主义情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义化传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初步形成正确的国际意识,理解和尊重其他国家和民族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学习和继承人类的传统美德,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曲折历程中理解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历史学习是一个从感知历史到积累历史知识、从积累历史知识到理解历史的过程。通过课堂学习和课后活动,逐步感知人类在文明演进中的艰辛历程和巨大成就,逐步积累客观、真实的历史知识;通过收集资料、构建论据和独立思考,能够对历史现象进行初步的归纳、比较和概括,加深对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理解,并能做出自己的解释。 初中历史毕业考试内容以历史学科课程标准为主要依据,将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并将其融合和渗透。既全面考查基本历史知识的掌握,也考查相应的历史学科能力。 考试具体内容包括知识细目和能力测试两项: (1)知识细目。指历史教科书课本中的“知识点”,包括重要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历史概念和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具体内容参见《历史考试双向细目表》) (2)能力要求。指学科基本能力要求,包括理解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并处理历史信息的能力,使用图表形式陈述历史问题的能力,客观地认识和初步评价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 史现象的能力等。 三、考试范围 国家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是2007年历史学科初中生学业考试的基本依据。命题基本资源是四川教育出版社版《历史》实验教科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现代史和乡土教材《成都历史》。 内容比例:中国古代史:约占10%;中国近代现代史:约占20% 世界古代史:约占6%;世界近代现代史:约占58% 成都乡土历史:约占6%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6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3)题型:选择题、列举题、材料解析题、问答题。 (4)试题难度:包括容易题、中等题、中难题。 五、命题规划 (1)历史考试目标的构成。考试目标由教学内容、知识要点、测试水平三个部分构成。教学内容指历史课程中规定的各部分教学内容;知识要点指课程标准或教科书中的具体子目;测试水平指对各个知识点的能力考查层次。按照认知领域的分类体系和初中毕业生的实际,将测试水平分为三个层次:识记、理解、应用。 对以上三个层次水平测试的具体界定: 识记:对重要历史史实的记忆、再认和再现,能直接回答问题。包括记忆和识别重要的 基础历史知识。 理解:阅读材料,思考和领会历史问题的基本要领,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透过历史现 象,认识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作用、意义或影响等。 运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自己掌握的历史知识,分析、概括和认识历史现 象、历史事件的本质特征,简明扼要阐释和评价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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